保险活动规则

1.投保对象

本保险身故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本保险的保险对象为 25-50 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2.保险期限

本保险的保障期限为以保障详情为准,以保单载明的保险起止日期为准。对保险起止日期外所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金责任。

3.使用条款

详情内容请登录保险公司官网网站查询。

4.告知义务

依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否则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任何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对投保书内各项内容如实详细地说明或填写清楚。否则,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

5.保险判定流程

根据用户所填写的资料后台自动匹配最适合用户的保险为其进行投保。

6.保险凭证

保险公司对保险仅提供电子保单;赠送保险每人只能投保一份,重复或投保多份无效。

7.赠险赞助商

相关保险由泰康人寿(保险名称:泰康e顺短期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飞机、铁路;保障时长:90天;最高保额:100万元;适用年龄:25-50周岁)、中英人寿(保险名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C款;保障内容:飞机/轨道交通/汽车/非营运汽车;保障时长:90天;最高保额:20万元;适用年龄:25-48周岁)、北大方正人寿 (保险名称:安途意外伤害保险(A套餐);保障内容:飞机/轨道交通/商业运营汽车;保障时长:60天;最高保额:50万元;适用年龄:25-50周岁)、大都会人寿(保险名称:交通综合意外保险;保障内容:飞机/水陆公共交通/自驾、电话医生;保障时长:30天;最高保额:50万元;适用年龄:25-50周岁)、百年人寿(保险名称:百年人寿安顺保意外险;保障内容:飞机/水陆公共交通;保障时长:30天;最高保额:50万元;适用年龄:25-50周岁)、招商信诺保险(保险名称:招商信诺交通宝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飞机/水陆公共交通;保障时长:90天;最高保额:20万元;适用年龄:25-49周岁)、华夏保险(保险名称:自由行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飞机/水陆公共交通;保障时长:90天;最高保额:20万元;适用年龄:25-49周岁)提供,参与本活动即表示本人已知晓并许可泰康人寿客服(通过95522专线)、中英人寿客服(通过950951专线)、北大方正人寿客服(通过400-820-5882专线)、大都会人寿客服(通过95308专线)、百年人寿客服(通过95542专线)、招商信诺保险客服(通过400-880-3633专线)、华夏保险客服(通过95300专线)致电沟通赠险领取事宜。

8.保险金申请

发生保险事故后,请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及时凭电子保险单号及身份信息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将尽快按照有关条款履行给付责任。 本保险不接受撤保、退保、加保及被保险人更换,相关赠险仅限本人领取。 如对赠险内容及理赔有疑问请联系所获赠险的保险公司进行咨询。 本活动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信息安全说明

1.本人授权保险公司,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将本人提供给保险公司的信息、享受保险公司服务产生的信息(包括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 的信息)以及保险公司根据本条约定查询、收集的信息,用于保险公司及其因服务必要委托的合作伙伴为本人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 与信息数据分析。

2.本人授权保险公司,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基于为本人提供更优质服务和产品的目的,向保险公司因服务必要开展合作的伙伴提供、查询、收集 本人的信息。为确保本人信息的安全,保险公司及其合作伙伴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信息安全。

3.本条款自本〔单证〕签署时生效,具有独立法律效力 , 不受合同成立与否及效力状态变化的影响